销售政策
1、各省级市场实行代理体系,所有的分销业务由代理商去发展,管辖区域内的业务由义务协助代理商发展业务,我们由职责帮助代理商发展业务,我们有职责帮助代理利益的最大化,帮助他人,等于提高自己.
2、市级市场省级代理商如不愿做或做的差,我们可以和省级协商由我们建立市场级代理体系.
3、所有的业务人员要建立本辖区的代理商和零售商的档案(经济规模评估、店面面积、所在位置、门牌字号、业主姓名、联系电话、从业人数)。
省级代理商的选择
1、要由一定的网络渠道,根据各省的具体情况要有一个量的要求。经过两个月的试运行,可确定一家或两家为本省的区的省级代理商户。
2、超市和宾馆、酒店由业务员代理商协商如何启动和上货。
省级代理商的支持政策
1、通路建设费,是指总代到达零售客户店;
2、本合约期届满,经双方确认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销售额并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甲方按乙方本年度所销售的按比例进行返利,返利政策是:年销售在3万元以下不给返利点,但属乙方到其它区域发展的经销商,从甲方公司担货,并签订试销协议或经销合同。甲方按经销商年销售额给予乙方返点(1-3万元返点1%;3万元以上者按直销返利政策50%计算)。乙方直接年销售量在3万元以上—10万元返利1.8%;10万元以上—20万元的客户给2%;年销售量在20万元以上—25万元的客户2.25%;年销售量在25万元以上—30万元的客户给2.5%;30万元以上—40万元给3%;40万元以上给3.5%.
3、根据不同季节给予不同的赠品。
4、成交与结算方式
5、定单制结算严格执行先结制成交方式,和货运代收货示的成交方式。
6、定单制:代理商发出定单由代理商按货款的40%支付货款,货到后在两个工作日将货发出(包含双休日在内)。其余货款由货运公司代收或公司派员凭厂方的证明材料去人结算。
7、全额汇款结算,如代理商全额先款后货(全额汇款率按0.5%下浮价格),超过两个月工作日的将货发出的每天给代理商银行行息的1.2倍,但最长时间不能超过五天将货发出(三天的行息以货的形式一并发出,货在路途不支付行息)。
8、业务员或片区经理不得接触现金等可提现金的证卡。
告知各级代理商户我公司的所有业务员不得接触货款现金以及证卡等,如出现商户把现金交于业务员或者其他帐户,出现款项不能到达公司帐卡的帐户,本公司财务无法确认,则不能给对方发货,所造成的损失概由商户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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